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公告,藥毒所不定期更新農產品用藥基準 加強外銷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與把關。【發布日期:2017-04-05】

2017-05-15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公告,藥毒所不定期更新農產品用藥基準 加強外銷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與把關。【發布日期:2017-04-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新聞資料第056號               中華民國106年4月5日
 

毒所不定期更新農產品用藥基準 
加強外銷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與把關
 

  藥毒所表示,農產品外銷有助於提升農民收益,平抑國內價格,並可提升國際能見度與農民競爭力。但各國之檢驗標準不同,如何以檢驗結合源頭之輔導管理,為農產品永續外銷重要工作項目之一。外銷農產品如遭檢出未推薦用藥,違規者皆須依規定下架、退運或銷毀,提醒農民應使用登記用藥並依推薦方法使用。該所將不定時更新外銷果品用藥參考標準,提供外銷業者及農戶參考,相關資訊可至該所網站查詢、下載。
  藥毒所說明,配合農糧署之外銷蔬果三級品質管理制度,產地、集貨場及蒸熱檢疫場或邊境皆進行相關抽檢,由該所聯合農委會輔導之區域檢驗中心進行農藥殘留檢驗,檢驗結果由該所依本國與進口國標準進行比對判定,除提供農民與業者作為生產與品管之依據,並提供農政單位進行後續之追蹤及品質控管。該所並藉由檢驗平台資訊系統彙整相關檢驗結果,除可分析歷年違規藥劑之變化,並可及早獲知外銷用藥缺口與高風險藥劑,後續再提供作為藥劑延伸使用評估之依據,或作為產地推廣與輔導之重要參考資料。
  藥毒所指出,該所自96年開始執行外銷日本芒果兩階段式抽檢,並與外銷技術服務團於產地進行用藥宣導,遂於100年順利解除日本命令檢查,此套模式除延續至胡蘿蔔等作物,並期許未來可持續運用於外銷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與中國大陸之外銷蔬果,為國家爭取更多外匯,並為農民爭取更好之收益。

 

聯絡人:費雯綺  所長  (04)23302101 轉101
撰稿人:黃慶文副研究員 (04)23302101 轉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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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外銷農產品用藥基準資料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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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外銷芒果樣品與採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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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外銷芒果樣品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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