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衛生福利部於115年4月21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2026-04-29

衛生福利部於115年4月21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修正
內容如下:
一、修正及增列阿巴汀等三十八種農藥一百七十四項殘留容許量
二、刪除甲基益發靈等十二項殘留容許量
三、配合敘明部分作物類別之排除作物品項
四、修正作物名稱「無頭甘藍」為「羽衣甘藍」
五、修正 Cyclaniliprole、扶吉胺、氟芬隆之備註農藥分類
六、修正佈飛松之國際普通名稱。
(修正規定第三條附表一)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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